北京刑事律师告诉你:管制刑罚的内容包括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1-06

我国刑法中规定,适用管制刑罚的是一些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案件,相对来说,管制的刑罚是比较轻的,下面就由北京刑事律师来给大家讲解一下管制刑罚的内容包括哪些?

北京刑事律师告诉你:管制刑罚的内容包括哪些?

1、管制的对象

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2、管制的期限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管制的执行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给大家整理的管制刑罚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刑事律师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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