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故意伤害案

来源:未知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09-10

涉嫌罪名:故意伤害罪

代理方:被告人王X岐

代理阶段:一审

承办律师:北京律师田丽丽

咨询热线:15201658028

一、案情简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X荣、王x岐于2012年7月30日14时许,在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224号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王X旺发生争执,后被告人王X荣、王x岐持镰刀、铁耙对王X旺进行殴打,致王死亡。

二、审判结果

被告人王X岐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部分采纳。

三、判决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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