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告诉你刑事责任能力的适用年龄是什么?

来源:未知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0-30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刑事责任能力的适用年龄是什么?

北京刑事律师告诉你刑事责任能力的适用年龄是什么?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适用年龄的回答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刑事律师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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